代理合同事项
甲方:金华市中发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: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“平等、互利、诚信”的原则,通过友好协商,就“中发公司产品”代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甲方授权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,在 地区代理销甲方产品 。代理价格为公司零售价格的85%,在此基础上代理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加价销售。其他代理商有权在该地区销售甲方产品。
二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1. 保证产品质量,确保及时供货;
2. 积极支持乙方开发市场,提供产品技术咨询服务及售后服务,免费提供有关宣传资料样本;
3. 提供电脑网络支持,在甲方网站公布乙方代理商信息及相关权利;
4. 严格控制市场秩序,及时纠正处理违章经营的代理商,
三 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1.遵守甲方的代理商管理章程,按章纳税,和法经营;
2.不仿冒甲方的产品,不作虚假宣传,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;
3.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及时供货;严把质量关;
4.按照约定及时付清货款,确保不拖不欠。
5、乙方连续三个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可申请该地区独家代理。(即在该地区不能有第二家代理商,但甲方本身仍有权在乙方独家代理地区内销售产品);
四、定货、发货与结算
1、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,经甲方确认价格及交货时间后,乙方全部货款汇入甲方帐户,甲方按期交货至乙方指定地点,运费由甲方承担。
2、乙方进货量应不低与10件,执行以上价格,运费由甲方承担;进货低于规定数量,价格另议,运费由乙方承担;
3、甲方发货为专用包装,箱内附清单,乙方收货时认真核查,如有疑问,当场与货运单位联系,并应在24小时内与甲方沟通
五、合同终止与退货:
1、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不理想,终止代理合同并退货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。乙方应保证所退产品包装完好,未使用、无损坏。甲方收到退货后一个月内退款。退货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。
2、 乙方违约,甲方将视情节采取停止供货、终止合同等措施,严重损害甲方利益、形象、知识产权等行为,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。
六、以上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。若发生纠纷无法协商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。
此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盖章生效,双方各持一份
甲方:金华市中发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:
负责人: 负责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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